蓝鲸新闻12月25日讯,近日,陕西金融监管局发布了3张罚单,涉及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现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因收购不良债权未实现资产的真实转移、以收购不良资产的名义为企业提供融资、通过“借新还旧”掩盖项目风险,被罚款110万元。
同时,金波,时任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陕西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对公司收购不良债权未实现资产的真实转移、以收购不良资产的名义为企业提供融资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 卢娜,时任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陕西省分公司业务五部负责人,对公司以收购不良资产名义为企业提供融资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
此次罚单的开出,再次强调了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合规经营的严格要求,也提醒了相关从业人员需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