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海纳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被罚1万元,涉遗失保险中介许可证

蓝鲸新闻12月26日讯,12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邢台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邢金罚决字〔2024〕24号),剑指河北海纳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据罚单显示,河北海纳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遗失保险中介许可证。这一行为违反了《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邢台监管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河北海纳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具体来看,《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妥善保管许可证,不得遗失、损坏或者擅自涂改、出借、转让。河北海纳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遗失保险中介许可证,违反了上述规定,因此受到处罚。

此次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保险中介机构合规经营的严格要求,旨在督促机构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河北海纳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应引以为戒,认真整改,避免类似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