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3月13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发布了3张罚单,剑指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超资质投资债券;对已核销贷款追偿不到位。 嵇红霞,时任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对已核销贷款追偿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曹文铭,时任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对公司超资质投资债券事项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7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嵇红霞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对曹文铭罚款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