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3月14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东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青海化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互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青海化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非现场监管数据不准确,被罚款30万元。郝晶星,时任青海化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经理,被警告;张康英,时任青海化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被警告。
青海互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向不具备借款主体资格借款人发放贷款掩盖贷款形态,被罚款25万元。张连明,时任青海互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