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兴国农村商业银行被罚30万,涉贷后管理不到位

蓝鲸新闻3月28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发布了3张罚单,剑指江西兴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罚单显示,江西兴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贷后管理不到位。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江西兴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0万元。 此外,时任原兴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区信用社客户经理谢本华、时任原兴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区信用社主任郑临园均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