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4月3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发布了7张罚单,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等7家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罚单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前调查不尽职、向资本金未到位借款人发放贷款。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青岛金融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该支行罚款30万元;对时任该支行公司金融部主任姜山警告。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等5家保险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均为:团体意外保险承保管理不规范。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青岛金融监管局对这5家分公司分别警告并罚款1万元至2万元不等。 此外,宋业芳(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个人代理人)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欺骗投保人。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青岛金融监管局对宋业芳警告并罚款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