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江西吉安永丰营销服务部被罚8万,涉给予投保人利益

蓝鲸新闻4月11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近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剑指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吉安永丰营销服务部。

根据吉金监罚决字〔2025〕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吉安永丰营销服务部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这一行为违反了相关保险监管规定,因此受到了行政处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吉安永丰营销服务部作出了罚款8万元的处罚决定。同时,对陈淑珍和李倩华也分别作出了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处罚。

这一处罚决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保险行业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旨在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保险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