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4月22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发布了两张罚单,剑指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支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支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支公司罚款6万元。 田克,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支公司经理,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蓝鲸新闻4月22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发布了两张罚单,剑指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支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支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支公司罚款6万元。 田克,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支公司经理,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