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8 14:36
巴基斯坦证券交易所发生火灾,目前火势已被控制

当地时间7月8日,位于卡拉奇的巴基斯坦证券交易所四楼发生火灾。据当地消防官员表示,目前火势已被控制。

07-03 07:20
三大交易所年内终止审查企业309家,已超去年

今年以来,终止A股上市申请企业数量创新高。据公开数据统计,截至7月2日,今年以来,三大交易所已公布终止审查(撤材料+否决/终止注册)企业达到309家,超过去年全年(294家)。从终止情况来看,1家企业因为IPO上会被否,1家因未及时消除中止审核情形或补充提交有效文件而被终止审核,另外307家企业均为主动撤单,其中4家在注册阶段撤回上市申请。(证券日报)

06-22 07:58
三大交易所IPO受理、上会已全部恢复

北交所于6月21日晚间受理了3家企业的IPO申请,这是北交所时隔3个月之后恢复IPO受理。6月20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各受理了1家IPO申请,这是沪深交易所时隔半年后再次受理IPO。这也意味着,三大交易所IPO受理全部恢复。与此同时,三大交易所IPO上市委会议也已经全部重启。沪深交易所在5月重启,北交所在6月重启。有的上市委会议已经通过了IPO的首发申请。(券商中国)

06-14 19:03
深交所修订发布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深港通ETF标的范围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及有关事项。本次《实施办法》合计修订6条,主要是调整深股通、港股通ETF范围。一是调整深股通ETF和港股通ETF有关规模和权重占比的调入要求。深股通方面,ETF纳入规模门槛由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调入比例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深交所和上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且深股通股票和沪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第二十五条)。港股通方面,ETF纳入规模门槛由不低于港币17亿元调整为不低于港币5.5亿元;调入比例统一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联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且港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不再以指数进行区分(第七十六条)。二是调整深股通ETF和港股通ETF有关规模和权重占比的调出情形。深股通方面,ETF调出规模由低于人民币10亿元调整为低于人民币4亿元;调出比例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深交所和上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低于55%,或深股通股票和沪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低于55%”(第二十六条)。港股通方面,调出规模由低于港币12亿元调整为低于港币4.5亿元;调出比例统一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联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低于55%,或港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低于55%”,不再以指数进行区分(第七十七条)。三是调整条款序号并修订废止条款(第八十条、第一百四十七条)。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持续优化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扩大深港通ETF标的范围,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3年3月3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53号)同时废止。 为确保修订后《实施办法》顺利施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办法》修订施行后首次深股通ETF考察和调整安排 (一)《实施办法》修订施行后,深股通ETF首次调入的考察日为2024年6月17日(深股通ETF定期调整考察日)。在该考察日属于《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范围的本所上市股票ETF,将调入深股通ETF,但调入生效日前触及《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调出情

06-07 18:57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6月7日,深交所发布就《深圳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细则》共八章四十四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一是明确适用范围。《细则》适用于在本所股票、债券、基金、存托凭证等证券上的程序化交易,程序化交易投资者主要包括进行程序化交易的会员客户、会员、公募基金和保险机构等使用交易单元的其他机构等。二是明确程序化交易投资者义务。要求程序化交易投资者依法合规交易,不得影响本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三是要求会员加强自身及其客户程序化交易行为管理,按照公平合理原则提供相关服务。 (二)报告管理。一是明确报告路径、时限、内容及变更报告要求。首次进行程序化交易前,会员客户应当向会员报告;使用交易单元的机构应当直接向本所报告。报告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履行变更报告义务。二是明确会员报告管理要求。会员应当及时发现并督促客户履行报告义务,对客户报告信息进行充分核查。三是明确本所的报告管理职责。本所对报告信息进行及时确认,定期筛查比对。四是对穿透报告作出原则性规定。程序化交易投资者与客户开展收益互换等业务,并通过自身账户进行程序化交易的,应当按照本所要求报告其客户有关信息。 (三)交易行为管理。一是明确程序化交易重点监控事项。本所对程序化交易实行实时监控,重点监控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等异常交易行为。二是明确机构合规风控要求。机构投资者应当对程序化交易进行全程管理,建立健全合规风控制度和交易监控系统,有关责任人员应当对交易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三是明确会员拒绝委托的情形。客户存在拒不履行报告义务、拒绝配合核查和检查等情形的,会员应当拒绝其交易委托或撤销相关申报。四是明确会员及使用交易单元的其他机构应当将程序化交易纳入异常交易监控,及时识别、管理和报告自身或者客户的异常交易行为。五是明确程序化交易导致证券交易出现重大异常波动,或者因不可抗力等突发性事件可能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本所可以按照业务规则采取暂停交易、停牌停市等处置措施。 (四)信息系统管理。一是要求程序化交易技术系统应当符合本所技术规范并进行充分测试。二是要求会员应对本所交易系统实时返回的交易委托处理结果进行监控,发现重大异常及时暂停申报委托。三是规定会员应当加强交易单元、交易网关管理,合理、公平为各类客户

05-28 10:43
泰国证券交易所寻求加强监管以抑制价格波动

泰国证券交易所5月27日公告,为防止不当交易行为并减少证券价格波动,该交易所就额外措施征求公众意见,咨询期截至6月9日。此次征求意见预计将进一步加强监管措施,如披露每种证券的未平仓卖空和未平仓头寸。

05-23 15:37
交易所债券市场收盘,万科境内债多数上涨

交易所债券市场收盘,万科境内债多数上涨。“22万科07”涨超8%,“21万科04”涨超6%,“21万科02”涨超4%,“22万科02”涨近3%,“22万科05”“20万科02”“20万科06”“22万科03”涨超2%;“22旭辉01”跌超7%.“21万科06”跌0.75%。此外,“19鲁资04”跌超2%,“24方洋Y1”“20许昌01”跌超1%,“19国厚01”涨超15%,“20兖煤03”涨超3%,“G22锡交1”“22泉城02”涨超2%。

05-08 16:54
香港交易所将推出每周股票期权

香港交易所5月8日宣布,将于2024年年底在10只香港上市股票期权推出每周期权合约。在现行月度合约外,新增现周及下周合约,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风险管理及交易策略的选择。待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准备就绪后,有关产品计划于2024年年底推出。

04-30 12:06
法拉第未来将被纳斯达克交易所除名,最迟5月1日前举行听证提出上诉

法拉第未来近日宣布,收到了纳斯达克交易所的信函,因不符合纳斯达克上市规则,将被纳斯达克除名。2024年4月24日,纳斯达克交易所指出,法拉第未来公司不符合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第5810(c)(3)(A)(iii)条的规定,因为该公司证券连续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0.10美元或更低。因此,纳斯达克工作人员决定将该公司证券从纳斯达克资本市场除名。法拉第未来表示,公司打算在2024年5月1日(允许的最晚日期)之前请求举行听证会,对除名裁定提出上诉,在此期间公司证券将继续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如果该公司未能在2024年5月1日前对除名决定提出上诉,将于2024年5月3日开市时暂停交易,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25-NSE表,该表将取消法拉第未来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的上市和注册资格。

04-29 07:11
特拉维夫证券交易所、大阪交易所、东京证券交易所等5个交易所因假期休市

Wind数据显示,4月29日,特拉维夫证券交易所、大阪交易所、东京证券交易所等5个交易所因假期休市。

04-19 18:54
沪深港交易所就扩大沪深港通ETF范围达成共识

沪深交易所拟对相关业务规则进行修订,并于今日(4月19日)分别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下一步,沪深港交易所将抓紧做好沪深港通ETF标的扩大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预计上述优化措施正式实施需要三个月左右准备时间。

04-12 19:30
上海黄金交易所将提升黄金相关产品的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

上海黄金交易所4月12日发布公告,对黄金延期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以及履约担保型询价合约保证金进行调整,自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收盘清算时起,Au(T+D)、mAu(T+D)、Au(T+N1)、Au(T+N2)、NYAuTN06、NYAuTN12等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从8%调整为9%,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从7%调整为8%;CAu99.99合约保证金从每手45,000元调整至每手51,000元。

04-12 18:37
沪深港交易所宣布同步调整沪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

深交所官网消息,为进一步优化沪深港通机制,保证市场整体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在两地证监会指导下,基于主场原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将分别对沪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进行调整。调整后主要安排如下: 沪深股通方面,当日额度余额大于或等于30%时,显示“额度充足”;小于30%时,实时公布额度余额。每日收市后披露沪深股通成交总额及总笔数、ETF成交总额、当日前十大成交活跃证券名单(包括ETF)及其成交总额,并按月度、年度公布前述数据的汇总情况。每季度第5个沪深股通交易日公布上季度末单只证券沪深股通投资者合计持有数量及各香港结算参与者持有数量。 港股通方面,当日额度余额大于或等于30%时,显示“额度充足”;小于30%时,实时公布额度余额。交易期间公布买入卖出成交金额及成交总额。每日收市后披露当日买入成交金额及笔数,卖出成交金额及笔数,成交总额及总笔数,ETF成交总额,当日前十大成交活跃证券(包括ETF)名单及其买入成交金额、卖出成交金额、成交总额,并按月度、年度公布前述收市后数据的汇总情况。每日收市后披露单只证券港股通投资者合计持有数量。 沪深港交易所就上述交易信息披露安排进行分工,分别在各自官方网站上披露。为给市场预留充足的调试和过渡时间,确保市场各方参与者准备充分,本次调整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港交所完成对沪深股通盘中实时交易信息的调整,预计一个月后实施;第二阶段,沪深港交易所同步完成其他交易信息的披露调整,预计第一阶段完成三个月后实施。 沪深港通推出以来,沪深港交易所在两地证监会指导下精诚合作,积极推动取消总额度限制、扩大每日额度、丰富标的品种范围、优化交易日历等系列优化举措落地实施,促进两地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下一步,三所将继续密切合作,推动更多标的品种和交易方式纳入沪深港通,持续优化互联互通机制,统筹开放与安全,稳步扩大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以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04-12 10:32
上金所:调整部分黄金延期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

4月12日,据上海黄金交易所官网,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金所对黄金延期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以及履约担保型询价合约保证金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自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收盘清算时起,Au(T+D)、mAu(T+D)、Au(T+N1)、Au(T+N2)、NYAuTN06、NYAuTN12等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从8%调整为9%,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从7%调整为8%;CAu99.99合约保证金从每手45,000元调整至每手51,000元。

03-18 19:34
纳斯达克交易所称已解决早先的撮合引擎问题,所有系统目前运行正常

3月18日消息,纳斯达克交易所称已经解决了早前的撮合引擎问题,所有系统目前运行正常。

02-28 15:06
香港证监会:将与香港交易所合作检视股票交易最低买卖差价

2月28日,香港证监会在官网发文称,欢迎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先生于2024至2025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中为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而提出的各项措施。在各项市场发展举措中,香港证监会非常认同政府对于直接和间接交易成本均须下调以改善市场流动性的看法。特别是,香港证监会将与香港交易所合作,检视股票交易的最低买卖差价。香港证监会亦欢迎其他降低成本的政策及激励措施,包括延长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房地产基金)的资助计划,以及豁免房地产基金的印花税。香港证监会将于稍后公布延长资助计划的更多细节。

02-23 12:35
香港交易所:3月29日起将货币期货及期权纳入衍生产品假期交易

2月23日,香港交易所宣布,旗下所有货币期货及期权将于3月29日起纳入衍生产品假期交易的合资格产品名单。

02-21 17:41
博隆技术:收盘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首发价,控股股东、实控人等股东所持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截至2024年2月21日收盘,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72.46元/股,触发相关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玲珑、彭云华、林凯、林慧、刘昶林、陈俊、梁庆及第一大股东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02-01 15:10
大商所发布2024年春节期间交易时间安排

2月9日(星期五)至2月17日(星期六)休市,2月19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2月8日(星期四)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2月19日(星期一)所有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上午08:55-09:00。2月19日(星期一)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01-31 15:11
北京产权交易所声明:从未开展过任何形式的加密货币、虚拟货币等交易业务

1月31日,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布澄清声明:我公司与此境外企业CBEX Group无任何业务往来、股权合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作关系,其业务和我公司无任何关系。我公司从未开展过任何形式的加密货币、虚拟货币等交易业务,亦未与其他主体通过持股或合作等关系开展任何形式的加密货币、虚拟货币等交易业务。我公司已注册CBEX作为公司商标,依法享有CBEX品牌、商标、字号等全部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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