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杜康金奖酒抽检酒精度不合格,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根据通告披露,经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白水杜康(康平)酿酒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其酒精度标准值应该是51-53%vol,然而初检值为50.2%vol,复检值为50.3%vol。经长春海关技术中心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8月24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共抽检26类食品共2253批次样品,酒类7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包括1批次白水杜康金奖酒。

据了解,吉林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长春车城万达店销售的标称白水杜康(康平)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白水杜康金奖酒(白酒)(500mL/盒 52%vol、生产日期2018-12-24)。

根据通告披露,经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白水杜康(康平)酿酒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其酒精度标准值应该是51-53%vol,然而初检值为50.2%vol,复检值为50.3%vol。经长春海关技术中心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酒精度又称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的一个理化指标,酒精度含量应符合其标签明示值±1.0%vol。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部分生产企业质量控制不当,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或者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还有可能生产企业为了盈利,低度酒冒充高度酒售卖。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白酒的质量指标,《酱香型白酒》(GB/T 26760-2011)、《清香型白酒》GB/T 10781.2-2006)等标准中规定,酒精度实测值与产品标签明示要求允许差为±1.0%vol,其含量应符合相关要求。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还可能是企业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蓝鲸财经记者致电白水杜康方面,对方表示需要了解后再给予进一步答复。蓝鲸财经记者亦会持续关注。(蓝鲸产经 朱欣悦 zhuxinyue@lanjing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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