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股份恢复上市2个月股价跌跌不休,子公司涉嫌非法采矿预减3.57亿净利润

10月12日晚间,盐湖股份发布公告,公司收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局出具的《告知函》,盐湖能源历史上在未取得探矿证、采矿证的情况下,对青海省天峻县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煤炭资源实施开采的行为涉嫌非法采矿罪。

10月12日晚间,盐湖股份发布公告,公司收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局出具的《告知函》,盐湖能源历史上在未取得探矿证、采矿证的情况下,对青海省天峻县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煤炭资源实施开采的行为涉嫌非法采矿罪。

天眼查APP显示,盐湖能源成立于2012年6月,注册资金5000万元,为盐湖股份全资子公司。根据初步测算,盐湖能源非法采矿产生的非法所得及收入约3.57亿元、公司拟将非法采矿产生的非法所得及收入及时退缴至公安机关,预计会减少公司 2021年度利润。

不过,除了退缴3.57亿元的非法所得,根据《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告知函》及相关法律法规,盐湖能源未来还需要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费用。

《告知函》显示,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于2013年至2014年期间,在未取得相关探矿证、采矿证的情况下,对青海省天峻县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煤炭资源实施开采,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该行为涉嫌非法采矿罪。

盐湖能源涉嫌非法采矿的行为要追溯到去年青海省打响的祁连山史上最大规模的生态保卫战。受青海省木里矿区某民营企业非法开采煤矿突发事件影响,2020年10月8日,海西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盐湖能源下发《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告知函》,海西州人民政府(赔偿权利人)将依据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专家组出具的木里矿区生态损害评估鉴定结果,与聚乎更矿区3、4、7、8、9 号井,江仓矿区1、2、3、4、5 号井,哆嗦贡玛矿区等涉及的相关企业开展损害赔偿磋商(诉讼)工作。

盐湖股份在公告中表示,目前盐湖能源已退出木里矿区,停止在木里矿区的一切经营、生产、销售行为,无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上市公司已将盐湖能源列入僵尸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盐湖能源前期已经计提了相应资产减值准备。

最新的财报显示,盐湖股份今年上半年实现归母净利润21.14亿元,同比增长52.97%。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盐湖股份亏损高达458亿,创下2019年A股亏损之最,公司也因此被暂停上市。今年8月,盐湖股份携 “钾肥之王”名号恢复上市,不过之后公司股价便跌跌不休,2个月时间股价从最高点45.65元跌至30元不到,跌幅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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