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消协对辛巴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销售额与调查数据相差超四百万

今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针对“辛巴直播带货即食燕窝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举行诉讼情况新闻通报会。据悉,该案件为河南省第一例由消费者协会组织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国内规范直播带货行为,治理电商直播新业态,尝试解决“网红直播带货销售模式”法律问题的典型案件。

蓝鲸TMT频道1月14日讯,今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针对“辛巴直播带货即食燕窝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举行诉讼情况新闻通报会。

据悉,该案件为河南省第一例由消费者协会组织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国内规范直播带货行为,治理电商直播新业态,尝试解决“网红直播带货销售模式”法律问题的典型案件。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段晓明介绍,经过近一年工作,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已于2021年7月30日完成该案的约谈企业,调查取证,座谈研讨,专家论证、评审,上报审批等工作程序。2021年8月3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线上提交立案材料。同年12月15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受理通知书案号为2021豫01民初1461号)。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调查发现,辛巴在“糖水燕窝”事件中所公布的销售金额与河南省消协的调查数据相差超四百万。

据该案件的代理律师陈海峰介绍,在和河南省消费者协会长达数月的调查后发现,辛巴公开承认的销售金额约为1549.5760万元,但实际调查后得到的数据为,仅线上旗舰店交易总金额已达到1992.8539万元(仅2020年9月17日直播带货当日起至“茗挚”旗舰店被关闭之日期间总销售额)。其中,河南省交易2124笔、交易总金额60.141万元。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要求惩罚性赔偿“退一赔三”给消费者,由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辛巴(辛有志)、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退还茗挚牌“碗装风味即食燕窝”产品销售总价款人民币1992.8539万元,并处以销售总价款3倍的惩罚性赔款共计人民币5978.5617万元,退赔金额总计人民币7971.41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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