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0 15:57
微信将对公众号生态中网络辱骂行为进行处置
微信公众平台一直致力于构建规范、健康、良性的平台生态环境。近期平台巡查发现,个别公众号存在利用群发发布针对特定个人或群体的嘲讽讥笑、恶意评价、诅咒谩骂信息,或性别对立、阶层对立、地域歧视等辱骂言论信息,或未经允许公布公开他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个人照片、社交账号等个人隐私信息,煽动网民攻击谩骂等。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网民合法权益,影响了网络健康生态,为了抵制网络戾气,营造更加清朗的网络视听空间,平台将对上述行为进行持续发现和进一步规范。
23-05-25 11:01
教育部:2023年高考期间将开展“清理互联网涉考公众账号”等专项行动
日前,教育部印发通知,部署各地教育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联合网信、公安等多个部门和多家互联网平台,深入开展“2023高考护航行动”。2023年高考期间,各地教育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将会同当地网信、公安等部门集中开展“高考护航”主题宣传、“清理互联网涉考公众账号” “点亮权威考试招生机构官网标识”等多个专项行动,积极营造良好考试环境,坚决维护教育考试公平。
23-05-24 19:47
合规之风在吹,6月30日后微信公众号中的商业合作营销内容需通过腾讯官方广告平台发布
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于5月1日起施行后,5月24日,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公告称,为了保障用户的阅读和使用体验,帮助公众号运营者更好地实现营销内容的合规,公众号运营者与第三方以商业合作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如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商业合作营销内容),在2023年6月30日之后应通过腾讯官方广告平台进行发布。若未通过腾讯官方广告平台发布,平台将按照运营规范等规则对相关内容和帐号进行限制。
23-05-23 08:46
香港廉政公署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号,关注后立刻收到保密提示
香港廉政公署日前已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号。读者关注“香港廉政公署”微信公众号之后,会收到提示:请注意,基于保密理由,请勿在本平台举报贪污或讨论任何有关调查工作事宜。如欲举报贪污,请致电24小时热线:25 266 366。其他举报途径,请参阅:https://www.icac.org.hk/tc/rc/channel/index.html。(澎湃新闻)
23-01-01 10:50
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官方网站1月1日正式上线试运行,网址为 www.osns.gov.cn。官方微信公众号“驻港国家安全公署”也同步开通。
21-04-14 13:45
微信上线新功能:公众号二维码可一键转公众号名片
“微信派”微信公众号4月14日消息,微信上线了一个小功能,“公众号二维码一键转成公众号名片”。进入编辑后台插入公众号二维码时,鼠标悬浮在二维码图片上方,即可看到“转换为公众号名片”的按钮,点击即可转换成公众号名片。
21-03-15 15:27
微信:2020年累计处理欺诈类小程序2571个,公众号43252个
2020年全年,微信累计处理欺诈类小程序2571个,公众号43252个;网赚刷单小程序265个,公众号20199个。针对非法刷单组织者/团伙,根据违规情节轻重程度,打击处理个人帐号累计27747个,封停/警告欺诈微信群14685个。
20-11-13 22:57
君实生物:报道公司及相关人士的公众号内容全面失实
君实生物回复上交所问询函:公司认为有关媒体报道中关于公司及有关人士的报道内容全面失实,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相悖。根据特瑞普利单抗已获批的《说明书》数据,“HMO-JS001-II-CRP-01”研究3 级及以上不良反应发生率为 28.9%,与药物相关的严重不良反应(SAE)的发生率为 11.7%,在同类药物中均处于较低的水平,显示出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特瑞普利单抗作为首款中国自主研发的抗 PD-1 抗体,在多项已完成的适应症中展现了优秀的有效性。
20-10-15 20:26
国家网信办:拟禁止非法交易买卖公众账号
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0月15日消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依法依约禁止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违规转让借用或者非法交易买卖公众账号。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向其他用户转让或赠与公众账号使用权的,应当向平台提出申请。平台应当依据前款规定对受让方用户进行认证核验,并公示主体变更信息。平台发现生产运营者未经审核擅自转让公众账号的,应当及时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
20-08-27 11:55
微信回应“山寨教育招生公众号黑产”:已清除1138个仿冒公众号
据央视新闻,日前央视披露微信平台存在大量“高仿”“山寨”教育招生部门的公众号,混淆视听,并已形成网络制假黑色产业链。微信回应称,已对1138个混淆为招生机构的个人公众号名称进行清除。根据《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公众号不得仿冒、混淆他人帐号昵称、头像、功能介绍或发布内容等。冒充、利用他人名义,一旦发现公众号名称存在故意混淆,从而干扰平台搜索结果,或影响用户的识别与判断的行为,平台绝不姑息,将对这些内容进行清理或封号处理。
20-08-21 20:53
证监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
证监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监管指引》规定了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和股票来源、持股形式、管理方式和信息披露要求。其中按管理方式分为委托管理型和自我管理型两类,委托管理型应备案为金融产品且持股12个月以上,自我管理型需“闭环运行”至少36个月,两类员工持股计划在参与发行时均视为一名股东,无需穿透或还原。
20-07-18 18:38
执业超严规范自律,部分券商分析师关停个人公众号
今年以来,一些首席分析师的微信个人公众号经公司要求停止更新、甚至注销,继续保留的个人公众号也要接受非常严格的合规审核。有券商分析师指出,整顿、关停公号的不止一家券商。